索 引 号: | 12371700495390265P/2021-0414 | 分 类: | |
发布机构: | 菏泽市地震监测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1 年 06 月 21 日 |
标 题: | 全市地震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 发布日期: | 2021 年 06 月 21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全市地震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
- 索 引 号:12371700495390265P/2021-0414
- 分 类:
- 发布机构:菏泽市地震监测中心
- 标 题:全市地震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 成文日期:2021 年 06 月 21 日
- 发布日期:2021 年 06 月 21 日
- 内容概述:全市地震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全市地震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4月15日,我市召开全市地震重点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地震工作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会议,会议部署了以下三方面地震重点工作。
一、做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的试点工作
山东省地震局综合考虑菏泽的历史地震和地质条件决定在菏泽开展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试点示范,为全省范围内开展地震预警信息服务提供实践经验,并印发了《山东省地震局关于开展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试点示范的通知》(鲁震函〔2020〕65号)。为做好试点示范工作,前期我市已经召集各县区地震监测主管部门召开了动员会,就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全国试点地区的做法及我市推进的工作思路和打算做了介绍。
地震预警是社会工程,业务链涉及方方面面,仅仅依靠地震部门自身能力建设是无法取得减灾实效的,需要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行业共同推进,特别是在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能力建设上,需要县区政府加强协调和相关部门有力配合,为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2020〕18号)的通知,对下一步的示范工作提出了具体任务,试点过程总体遵循“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建设原则和“谁受益,谁出资”的经费保障原则。
二、推进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进度
2019年9月1日,《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开始实施,其中第四十三条明确特指了济南、济宁、泰安、菏泽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对煤矿开采造成的矿震、塌陷地震、爆破地震进行实施监测。2019年11月26日,山东省地震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山东省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开采区地震监测能力建设的函》(鲁震函〔2019〕110号),文件中附带了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方案(大纲),对台网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0年1月15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煤矿企业矿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座谈会,会议邀请省地震局相关领导和专家对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中的标准、台网的布局、及后期的运行管理机制进行座谈交流。在市直有关部门的推动下,李楼煤矿基本完成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但市域内其他煤矿地震台网的立项、设计进展较慢。为加快我市工作进度,2021年3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东省地震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能源局加强煤矿开采区地震监测能力建设函的通知》(〔2021〕19号),通知要求有关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煤矿安全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全力加快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之一,各煤矿企业要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煤矿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技术方案(计划)的上报。
三、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
菏泽农村民居防震能力较为薄弱,我市每年都会向省地震局申报“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但评定的数量有限,不能发挥以点带面和典型示范作用,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地震监测中心的反馈意见》,市地震监测中心印发了《菏泽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评选方案》。目的就是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消除不具备抗震防震能力的危旧民居,使我市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大大提高,为菏泽美丽乡村建设提供防震减灾的安全保障。